铁路新规中限制的危险液体

2022-07-13 17:49

2022年5月17日,国家铁路局、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最新版《铁路旅客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,以下汇总目录中列明的禁止和限制旅客携带的易燃液体、毒害液体和腐蚀性液体:

01
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

(四)易燃易爆物品——易燃液体:汽油(包括甲醇汽油、乙醇汽油)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酒精、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%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、1,2-环氧丙烷、二硫化碳、甲醇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稀料、松香油等。

(五)毒害品

氰化物、砒霜、硒粉、苯酚、氯、氨、异氰酸甲酯、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、杀虫剂、除草剂等剧毒农药。

(六)腐蚀性物品

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氢氧化钠、氢氧化钾、有液蓄电池(含氢氧化钾固体、注有酸液或碱液的)、汞(水银)等。

02
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

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

03
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

(一)包装密封完好、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%、小于或者等于70%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。

(二)香水、花露水、喷雾、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,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,每种限带1件。

(三)指甲油、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。

(四)冷烫精、染发剂、摩丝、发胶、杀虫剂、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,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,每种限带1件,累计不超过600毫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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